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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申请材料会被退回来?——德国大使馆说的双认证到底是什么

签证常识, 法人签证, 欧盟蓝卡, 国情文化, 德国签证,
2019-12-27

在德国成立公司、办理德国签证、或者移民德国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双认证。有时辛苦准备的签证材料递交上去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来德国准备成立公司时因材料不具备法律效益而迟迟审核不过;要租车时发现自己的中国驾照和所谓的“国际驾照”并不能让你在德国合法驾车,遇到这些棘手、尴尬的事情很有可能是因为你忽略了双认证。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读一下使馆的双认证,一件说来容易,听来简单,但一办起来就发懵的事。

 


一、什么情况需要双认证

中国证明文书得到德国当局法律的承认,往往要通过一个特殊的程序证实其真实性或是否值得举证。这个程序就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使领馆所说的“再认证”,也就是今天说的双认证,“用于确认外国官方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外国证明文书通过再认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文书。再认证并不是指核实证明文书的内容,而只是确认证明文书出具人签字的真实性。中国的证明文书(如出生证或结婚证)若在德国有关部门使用,通常须再认证。”通俗的讲:你在中国开的证明(常见的结婚证、出生证、营业执照等),即使经过中国公证处的翻译公证,在德国也不具备法律效益,要想受到德国法律的承认,必须要经过使馆的双认证。详见使馆官网信息:

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beglaubigung/1209478



双认证的情况有很多,下面给大家举几个可能会遇到的例子:

1. 办理家庭团聚签证时,需要提交结婚证的双认证,未成年子女申请时还要提交出生证双认证。

2. 德国成立公司可能会涉及的营业执照双认证。

3. 已婚人士在德国延签落户有可能要提供中国结婚证双认证件,如:持家庭团聚签证在德国延签落户的情况。

4. 持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短期驾车,驾驶证需要双认证。



二、双认证的过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公证处出具的、供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才能 进行再认证。因此,本馆对证明文书原件不进行再认证,而只对公证书进行再认证。”这表示德国使馆认证的不是你的证明原件,而是中国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此外,公证的证明文书还需请中国外交部认证处进行认证。地址如下: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南大街 2 号 外交部南楼 7 层(邮编:100701)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电话: 65889761

为方便大家办理,德国使馆也在官网提供了相应的机构帮助大家办理外交部认证。

北京市以外地方出具的公证书也可通过省市外办向外交部转交。

通常,外交部在办理完认 证后直接通过信使将公证书送交本使馆办理再认证。本人或受托人也可亲自来本馆领事处办理再认证,通常可以立即办理,稍等片刻 就可领取。请注意领事处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地点:北京三里 屯西五街/新东路交叉口(邮编:100600)。

个人证明文书每份 25 欧元(根据德国国外收费条例第 230 条)。个人证明文书指的是结婚证、出生证、离婚证和死亡证明。其它官方证明文书每份 45 欧元(根据国外收费条例第 231 条)。

上述费用可以按本馆当日所使用汇率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也可以用信用卡以欧元支付(只接受 Mastercard 或 Visacard)。

简单来说就是拿着原件先去中国公证处进行德语翻译并公证,再交中国外交部认证(北京以外地方交由省市外办向外交部转交),最后在德国使领馆再认证,得到双认证文件。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注意每个领馆受理的省份不同,根据官方证书出具的省份不同,需要去不同领馆办理:

出自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和直辖市上海的公证书由德国驻上海总领馆负责。

出自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直辖市重庆的公证书由德国驻成都总领馆负责。

出自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公证书由德国驻广州总领馆负责。

出自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公证书由德国驻沈阳总领馆负责。

出自香港和澳门的公证书由德国驻香港总领馆负责。

出自其他省份出具证书由德国驻北京大使馆负责。




三、德国驻华使领馆的公证与认证是什么?


除了双认证之外,德国驻华使领馆还可办理1. 签名或者画押的公证 2.复印件的公证 3.官方公证记录。适用于使馆公证、认证的文件都是德方出具的文件,而非中方出具的文件,领馆办理范围也有限,只是1.公证您在文件上签字或画押一事,2.公证原件与复印件相同一事,或是3.只办理必需的公证记录,“即只在必须为德国的法律交往尽法定公证记录义务时才办理公证记录”。且根据材料不同和用处不同,使馆受理与否会有差异,所以办理前最好咨询使馆,或者咨询相关律师、办理机构。办理公证与认证无需提前预约,查好使馆开门时间,直接前往即可。

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些可办理的例子:


1.德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签名公证的文件例如:

a.批准声明:由他人代表本人在德国签订合同者以此声明事后批准该合同

b.授权人可撤销的全权委托

c.工商注册申请

d.无犯罪记录证明

e.放弃继承的声明


2.德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复印件公证最常见的是申请德国学校时需要的语言证明。


3.德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官方公证记录例如:

a.承认父亲身份和同意此事的声明

b.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

c.向德国相关遗产法院申请出具遗产继承证书的文件

d.德国公民关于其婚姻状况的替代誓言的保证,用于提交给德国户籍登记机构

(有些是为了开适婚证明或用于结婚目的)



签证办理、涉外事务总少不了准备繁杂的手续,大家多是第一次办理,不免出现不理解材料清单、材料准备不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希望我们的分享能尽可能多的为您带来帮助。关于在德国成立公司、德国移民的相关事务也可在我们的公众号留言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个性化的方案。